记者从省商务厅对外投资管理处获悉,日前,在万象国际合作与培训中心举行了关于新矿产法的研讨会。该研讨会由世界银行和德国政府提供资助。能源与矿产部部长苏里冯·达拉冯先生以及众多政府高级官员和企业家参加了该研讨会。
会议的目的在于让政府官员和投资者更好的了解和遵守新矿产法。能源与矿产部在会上宣布:为了规范采矿业以及维护自然资源的可持续性,将以省作为战略性事业单位,地区作为全面实施单位,村落作为开发单位,下放更多的权力给地方行政机关。
2011年国会通过了修订的新矿产法,2012年1月,老挝政府颁布了该法。新法授权当局有没收投资者许可证的权力,如果投资者的勘探未能遵循谅解备忘 录,许可证会被没收,并且得不到任何赔偿。新法明确了能源与矿产部关于保护自然资源与环境的责任,矿业部负责规范采矿工作,而自然资源部则负责管理矿产资 源,勘探工作必须经自然资源部批准,采矿必须经矿业部批准。
采矿业是老挝经济的主要原动力,2010-2011财政年度采矿业的产值 占国内生产总值7.2%。近年来,政府准许本国和外国公司进行矿物勘探,但是大多数项目还未被开发。虽然政府目前不接受任何新的采矿投资提议,但有2个主 要的获批采矿项目正在进行,分别是万象省的Phu Kham和在沙湾纳吉省的Sep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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