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与老挝政府于25日在澳门正式签署双边航班协定,互给不设任何限制的第五业务权,为未来有意经营两地定期航班服务的航空企业构建开放天空的营运环境。
所谓第五业务权是指经一国政府批准,外国航空公司飞机经停该国境内某点上下旅客或货物,再转往第三国。
澳门与老挝正式签署航班协定的签署仪式上,澳门特别行政区运输工务司司长和老挝公共工程与运输部部长代表两地政府签署文本。两地政府代表于签署文本前进行了简要会谈,双方介绍了两地的经济发展,尤其是航空运输的发展状况,并同意两地政府所创设的航空运输环境能够为日后航班服务的开通奠下有利的营商条件。
根据所签署的双边航班协定,两地政府可指定多家的航空企业经营两地航线,航空企业可享有不设任何限制的第五业务权,按市场需求灵活地开拓客货运服务。
|